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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奥佳华年度审计执业存问题立信收警示函

因执业中的年报审计项目存在问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简称“立信”)及相关注册会计师被出具警示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简称“厦门证监局”)网站公布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1〕42号)显示,12月13日,在对立信执业的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2614,简称“奥佳华”)2019年度、2020年度年报审计项目现场检查中,发现了四方面问题。因此,决定对立信及注册会计师张勇、杨镇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具体而言,厦门证监局指出,在现场检查中主要发现了四方面问题:

首先,是对在建工程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一是对大额在建工程查验付款申请单、工程进度单等,但未对监理签字笔迹异常、结算方式和结算时间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情况保持职业怀疑,未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二是未对个别大额在建工程执行现场查看程序,导致未能关注到付款申请的工程量与实际完成工程量不一致的异常情况。

其次,是应收账款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一是个别客户函证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发函地址与回函地址不一致,回函地址与奥佳华办公地址一致或相邻,执业中未对上述异常情况保持关注。二是个别客户未回函,立信未执行替代测试。三是个别应收账款账龄划分有误导致坏账准备计提不充分,立信复核账龄划分未发现上述问题。

再次,是存货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一是对奥佳华一子公司存货执行监盘程序,实际盘点比例远低于原先确定的盘点比例,审计底稿未见监盘汇总表,无盘点差异分析。二是奥佳华口罩类产品存在减值迹象,但未对发出商品中口罩类产品跌价准备进行复核,导致未发现奥佳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充分的情况。

最后,是未对异常现金交易保持关注。奥佳华一子公司2020年现金发放工资和员工备用金高于往年,立信未进一步了解现金交易的原因,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导致未发现公司现金采购会计处理不规范的问题。

此外,厦门证监局指出,检查还发现立信风险评估审计底稿记录不完整,作为集体项目组参与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实施的风险评估程序存在不足,未关注到公司代收代付性质的其他业务收入按照总额法核算不恰当的情形,未对公司运输费列报不恰当进行审计调整等。

厦门证监局表示,相关行为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有关规定,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其中,张勇、杨镇宇作为奥佳华2019年度、2020年度年报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Wind资料显示,奥佳华是按摩器材生产制造服务商。主要致力于按摩器具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

业绩方面,奥佳华近三年营收均超过50亿元。其中,2019年实现52.76亿元,同比下滑3.13%。2020年,营收实现70.49亿元,同比增长33.60%。归母净利润(简称“净利润”)方面,2019年实现2.81亿元,同比下降35.90%。2020年,净利润实现4.59亿元,同比大增58.91%。

截至12月16日收盘,奥佳华收报12.20元/股,跌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