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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

1封协查函揭开亿元骗税案

        历时5年,办案人员转战千里,于贵州、浙江、广东、安徽等地多次往返,对涉案17家生产企业调查取证,最终揭开两家“孪生”企业的伪装,使这起涉案金额逾亿元,虚构进出口业务、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逾2000万元的案件真相大白。

案发 1封协查函牵出2户“孪生企业”


      2011年4月,青海省国税局稽查局收到一封来自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国税局稽查局的协查函。来函称,贵州省长顺县C纺织公司存在虚开发票行为,在半年的时间内,累计向青海H进出口贸易公司无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31份,涉及金额4241万元,发票中开具货物品名为针织成衣、手套等商品。接函后,青海省国税局稽查局十分重视,立即启动异常发票应急预警机制,调取协查企业申报信息,分析协查函提供的线索。
       青海H进出口贸易公司,主营五金、针纺等产品销售业务,具有自营及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资质,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涂某。检查人员发现,涂某名下除H公司外,在青海省民和县还注册成立了一家名为M经贸有限公司的企业。
       这两户企业业务高度相似,累计认证购进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8787份,金额8.48亿元,开票企业涉及河南、安徽、江苏等14省市企业;累计申报出口货物免税销售收入8.06亿元,申请出口退税1.19亿元。其货物均在上海、深圳口岸申报出口,境外外商主要分布在泰国、新加坡等国家。
       检查人员分析企业纳税申报信息时发现,企业进项发票来源与出口口岸地区关联度较低,并且两家企业的上游开票企业已存在注销、失联等非正常情况。

       短期内出口退税金额巨大,但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长期零负申报,上游企业出现失联等异常情况……综合种种迹象,青海省国税局稽查局分析案情后认为,H进出口贸易公司、M经贸公司两家企业具有重大骗税嫌疑,决定立即对两企业立案检查。


深挖 4小组外调13省涉案企业


       案情重大。经过为期两个月的数据分析及初步外调,专案组发现,本案并不简单,不仅时间跨度长,而且案件涉及全国13个省的企业,具有涉案人员多、案件头绪多、案情复杂的特点。
外调小组在贵州、安徽、广东等地区,从重点涉案企业的发票流、资金流、物流等方面入手,对相关企业与青海H进出口贸易公司和M经贸公司的业务往来、开票原因,以及是否有真实货物交易等情况予以查证。

经过近3个月调查,专案组初步掌握了涉案企业在出口退税过程中的违法手段,并掌握了涉案企业和相关人员信息。调查显示,贵州C纺织公司开展的农产品收购和对外加工均为虚假业务,该公司受安徽Y公司法定代表人谢某指使,向青海H进出口贸易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58份,涉及金额3358.8万多元。


收网 8地区同时打响“集群战役”

       随着调查的深入,案情被逐级上报,鉴于该案涉及范围广、案情重大,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该案实施联合督办。

       专案组按照“集群战役”的要求,分赴广州、深圳、安徽滁州、湖北嘉鱼等地实施犯罪嫌疑人抓捕工作。随后,专案组分别在西宁和深圳将青海H进出口贸易公司、青海M经贸公司法定代表人涂某、财务人员朱某抓获。安徽Y公司、贵州C纺织公司涉案人员谢某、刘某和杨某等人也相继落网。

       经查,安徽Y公司、贵州C公司的谢某、刘某和杨某等人,为非法牟利,采取“以货配票,以单配票”的违法手段,非法从深圳等地货代公司购买他人出口货物信息,利用青海H进出口贸易公司、青海M经贸公司提供的出口收汇核销单、装箱单等,为其伪造出口业务。同时,根据报关单内容伪造虚假内、外销合同,联系加工企业为青海H公司、M公司虚开与报关单货物内容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便于H进出口贸易公司和M经贸公司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
       经核查,案件共涉及河南、湖北、江西和安徽等省共17家生产企业,核实青海涉案企业共申报使用无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362份,涉及金额1.28亿元,税额2186万元,已骗取出口退税2021万元。
       2015年10月20日,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宣判,青海H进出口贸易公司和青海M经贸公司法定代表人涂某,因骗取出口退税罪、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21万元。涉案人员谢某、刘某等人另案处理。